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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教育部網站11日消息稱,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要重點檢查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招生計劃、覆試辦法、覆試名單、覆試成績、錄取辦法等重要信息是否及時、充分、規範地進行公開,擬錄取名單是否及時全面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教育部辦公廳11日發佈關於做好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考前要加強對命題教師管理,嚴禁命題老師參與考研培訓和個人輔導。加強閱卷全程監督,閱卷現場要全程錄像。加強覆試巡視監督,重點核實覆試工作人員是否執行迴避政策,確保導師和考官在覆試前不與考生單獨接觸,有條件的招生單位應對覆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採取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覆試考官。  (原標題:研究生招考未公示不得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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