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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投議題違憲要怎麼算???(討黨產公投違反憲法第7條,第14條和第15條和觸犯刑法321條328條,329條和330條) 焦點放錯位置了吧?【堂主曰:蘋果是我的!!!】 大家都沒注意到討國民黨黨產公投已經違憲了!!!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 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 信用卡代償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一律平 等。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 太平洋房屋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這是廢紙一疊嗎??? 國民黨 是由 中華民國 "自然人" 所組成的 "財團法人" ... 其黨產應受中華民國憲法保障.... 那領公投票不就是違憲??? 公然違憲是什麼罪啊??? (基本上所有連署 宜蘭民宿人已經違憲~國民黨應該提出告訴!) 《適用法律如下~~請看到的檢察官起訴所有連署人!》 中華民國刑法 ←這是拿來包油條的嗎??? 第 二九 章 竊盜罪第 320 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面膜,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 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第 321 條 (加重竊盜罪) 犯竊盜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保濕面膜妨媬v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或埠頭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 322 條 (刪除)第 323 條 (竊能量以竊取動產論) 電能、熱能及 關鍵字廣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第 324 條 (親屬相盜免刑與告訴乃論)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 訴乃論。  第 三○ 章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第 325 條 (普通搶奪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苗栗旅遊k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第 326 條 (加重搶奪罪)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一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 327 條 (刪除)第 328 開幕活動 條 (普通強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 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犯強盜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 傷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591C 預備犯強盜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第 329 條 (準強盜罪) 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 ,以強盜論。第 330 條 (加重強盜罪) 犯強盜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 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另外~領取公投票登記時等於留下基本個人資料~ ~讓國民黨有機會一併控告現行從犯的!} 售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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