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佈航班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天氣延誤航班 旅客吃住自掏錢
   亞心網訊(記者 於惠如)中國民用航空局26日在官方網站上公佈了《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對於天氣、突發事件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在始發地延誤、取消,航空公司可以不承擔餐食、住宿費用。該《征求意見稿》預計於今年10月30日起施行,同樣適用於對港澳臺地區及外國航空公司的管理。
   《征求意見稿》針對航空公司對航班延誤後的旅客服務及處置措施做了詳細的規定。《征求意見稿》提及,由於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取消,航空公司應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務。此外,如果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取消,無論何種原因,航空公司均應向經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務。
  不過,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但費用由旅客自理。
  “其實之前的規定中也明確提出,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誤,航空公司不提供食宿。但因為延誤情況下旅客情緒激動,基本上都會提供食宿的。”5月27日,一家航空公司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說,以前關於航班的管理規定分佈在《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各部門規定及一些紅頭文件中,這次中國民用航空局公佈的征求意見稿將以前零散的規定系統化,上升為部門規章。
  “讓旅客為天氣買單不太合理。”因工作原因經常坐飛機的烏市市民張海梅說,旅客和航空公司之間是消費的買賣雙方,當交易不能正常進行時,應該是雙方共同承擔損失。“而且當航班延誤時,航空公司工作人員都忙著做退票、改簽的工作,落實‘航空公司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這條規定的可能性不大”�
  另外,《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在停機坪延誤期間,航空公司應每30分鐘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動態信息,包括延誤原因、預計延誤時間等。航空公司應保證盥洗設備的正常使用,必要時提供醫療服務。停機坪延誤超過兩小時(含)的,航空公司應為客艙內旅客提供飲用水和食品;停機坪延誤超過3個小時(含)的,航空公司應在不違反航空安全、安全保衛規定的情況下,經空管部門同意後,將飛機返回停機位安排旅客下飛機等待。  (原標題:民航局公佈航班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ezllprqrn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